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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2012年上网电价确定为1.3元人民币

发表于 2012-6-11 09:01:27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为支持光伏产业发展,江苏省省将在前几年对光伏发电进行政策扶持的基础上,实施新一轮光伏发电扶持政策。

  新一轮光伏发电扶持政策执行期限为2012-2015年,对此期间新投产的非国家财政补贴光伏发电项目,不分地面、屋顶或建筑一体化,将上网电价确定为每千瓦时1.3元。省电力公司也将全额收购光伏发电的上网电量,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确定的上网电价与企业及时结算。

       来自: 新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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