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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1 11: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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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有活力的国内光伏市场是每个光伏人的梦想,它需要政府、电网、光伏企业的共同努力。构建一个健康的光伏国内市场,必须创造以下五大要素:
(一)公平、开放、智能的电网平台
要打开国内新能源市场,必须首先从国家层面上推行电力机制改革,输配分开,使电网的垄断业务与竞争性业务分离 ,电力调度机构与盈利主 体分离。对电网配电侧进行智能化改造升级。通过政策法规,让供电企业强制执行买新能源电力的义务,让电力用户和社会强制优先使用可再生能源电力。最终实现电网的公平开放、公平接入新能源电力,给可再生能源营造一个适宜的发展环境。
一个理想的电力市场是应该是:1)不管是发电侧还是售电侧,存在许多买方和卖方,没有任何一方具有市场势力,地位平等;2)供需双方都有价格响应能力;3)透明且运作有效的电力交易平台;4)独立于电网的第三方电力调度机构;5)任何电力源只要满足并网技术标准就能够被电力网络平等接入;6)发电方、配电方、用电方三方之间都能双向互动,实时传递信息。这也应该是我国电改的终极目标和电力市场的美好蓝图。
(二)足够力度的政策补贴
目前的金太阳补贴约为系统成本的50%,比例虽够但门槛(300KW)太高,总量太小。普通居民家庭日常用电只需2KW光伏系统就够了,如此高的门槛的结果是将巨大的分布式小型屋顶市场排斥在政策补贴以外。同时,2011年只批了600MW,2012年才1.71GW, 对比我们40GW的产能远远不够。
经济界很多人在质疑光伏是个依靠补贴才能生存的行业,称“政府不应该拿纳税人的钱去维持一个依赖补贴生存的行业”,让我们看看欧美政府的做法吧。德国是世界第一个实行光伏上网电价法(FIT)的国家,据WTO公布的“欧盟产业补贴报告”透露,德国政府通过了太阳能屋顶计划(HDTP)向德国太阳能光伏制造商提供了5.1 亿欧元补助,德国在2010年光伏发电电价上的补贴就超过118亿欧元,这些支持政策的颁布使德国迅速成为太阳能能源利用的全球领先者。美国也不甘落后,暨2009年实行经济刺激法案以来,每年对可再生能源的资金支持额度高达160亿美元。而中国政府至2009年以来,每年对可再生能源的补贴平均不超过 150亿人民币(其中70%用于风电)。在没有实现平价上网之前(无论是发电侧还是用电侧),光伏都是政策市场。没有并网的支持、没有补贴就没有市场,没有市场就没有应用和市场竞争,就没足够的机会和动力去自身完善,这将是一个恶性循环。现在的输血是为了让它尽快度过幼儿期。当它能独立时,市场无限,受益无穷,你会发现现在的输血是值得的。
为提高国家投入的经济性,宜采用电价补贴政策,以实际所发电量作为激励政策的计量标准,降低了项目检查和审核等管理成本,直接鼓励多发绿色电量,起到实际的节能减排效果。据媒体报道,政府有关部门正在酝酿调整“金太阳”分布式光伏发电示范项目的补贴政策,将现有的“事前装机补贴”变为“事后度电补贴”,以核定电量为依据发放补贴资金。这也是与国际接轨的讲求发电实际效果的事后补贴方式。
更进一步,个人认为,最理想的情况是国家规定统一的光伏分布式上网电价,类似德国的FIT政策,而不是停留在上传电量的度电补贴上。它的有效性已为欧美所证明。德国是“上网电价法”首先对光伏发电开放的国家,政府规定电网公司必须无条件地高价优先收购光伏发电,再由财政对全国电网进行分摊补贴,即强制光伏上网电价(Feed-in Tariff:FIT)。其法案的基本原则是:1)强制入网;2)全部收购;3)规定电价;4)逐年递减。这一法案彻底解决了困扰可再生能源发电的入网问题,为光伏用户提供了有保障的投资回报,极大地推动德国光伏市场的扩大。我们呼唤中国的《强制光伏上网电价法》尽快出台。
(三)简化的审批手续
目前一个电站从申请立项到最后并网发电,中间要经过项目核准、路条、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评价、规划、并网、土地许可、安全、验收等关键环节,涉及至少九个政府机关部门(含电网),盖48个章(或许可证),长路漫漫。这就是现在国内光伏电站投资者所面对的残酷的行政环境。潜规则早已成为明规则,各层级机关衙门把光伏电站当做唐僧肉,雁过拔毛,能咬一口就咬一口。项目执行人为了完成进度,无奈沦落为行贿者、酒徒和皮条客。审批环节过多,权力寻租,滋生腐败,延误商机,给投资者到来巨大的额外负担。目前一个新职业“路条”掮客应运而生。凭借人脉关系,买卖路条,谋取暴利。新能源从来都是这些长袖善舞者的舞台,国家赋予的权利被执行者按权打包转换成私人肆意买卖的商品。
难道我们的国家就靠这样一帮官员来 保障国家的“十二五”新能源战略吗?他们到底是想推动绿色新能源的发展还是在阻滞它的发展?或者是以推动新能源发展为借口而肥私人的口袋呢?整顿吏治是治国之本。要达到吏治就要从治吏开始,察则明,察则清,察则治。权利不能脱离监管。为促进光伏终端市场的发展,必须简化行政审批手续,清除项目审批上的障碍,彻底解除电站投资者的疑虑。
(四)畅通便捷的融资渠道
光伏电站和高速公路同属于前期高投入,后期收益稳定,但回报较长的产品。由于一次性高投入,将很多消费者和潜在客户挡在市场的大门之外。国家应当学习欧美经验,建立相关可再生能源基金,帮助私人电站使用者解决融资问题,提供低息的贷款渠道。容许光伏企业通过合同能源管理、出售返租、转租赁等多种形式,帮助消费者解决资金问题。
PPA 是美国的光伏系统商开创的商业模式,值得中国金融界和新能源界借鉴。它是由银行融资或合资,由光伏系统集成商EPC建设、运营电站。而终端用户——如工厂或者家庭,只需要为使用的电量付费即可——通常要低于当地电价,并不需要出钱建设系统。由于美国加州等地区工商业或居民用电比较贵,在系统成本较低的今天,电站运营公司通常可以提供给PPA客户很有吸引力的价格。对于客户来说,实际上只是出让了屋顶的位置,却可以省下不少电费,更可以获得环保的好名声,看起来很有吸引力。
PPA对于银行等融资方来说相当于一个固定收益产品——PPA合同长达10-20年,电又是必须消费的能源。因此在投资回报率IRR比较可观的情况下,银行乐于出钱给光伏电站这种收入稳定的项目,甚至未来有计划将其证券化。
(五)完善的光伏系列国家应用标准
分布式光伏发电接入系统设计规范尚未发布,接入系统设计单位在电源接入电压等级、专线或T接、第一落点等接入方案的确定随意性较大,通信方式、传输通道和传输信息等二次设备的配置标准不统一,部分项目投资偏高。分布式电源低电压、分散式接入,需要电网与业主就保护配置选择、电能质量控制装置及重要用户保电措施达成一致。由于沟通协调不足,造成部分项目接入困难。由于缺乏国家层面的分布式发电并网标准和设计规范,部分项目业主未开展接入系统设计,部分项目设计方案未经评审即开工建设。当并网验收时,出现不满足电网安全运行要求的问题,需要重新设计或更换设备,影响并网进度。
建议工信部、能源局、电网等相关部门应该牵头制定光伏的并网、系统使用、屋顶安装等一系列国家标准。制定市场的游戏规则,让生产厂家、系统集成商有归可依、有标可循。保证用户的产品使用质量和安全 。
五大要素到位, 国内市场打开,过剩产能立马完全吸纳。何须看欧美脸色?!面对光伏危机,政府应该救光伏。但光伏目前最需要的不是钱,不是地,而是政策和市场环境。政府通过规制引导,宏观协调,给新能源创造一个畅通、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竞争环境和电网平台就是救光伏,至于企业,则交给市场去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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