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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共山:建议实施光伏分类电价

发表于 2013-3-6 08:43:04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光伏产业联盟主席、协鑫(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朱共山在提交的《关于实施光伏分类电价的提案》中表示,光伏分类上网电价机制尚未确立,因此建议国家按照以下原则尽快制定光伏分类上网电价政策。

       朱共山建议,可以按照项目运行方式分两类设定光伏上网电价。其中大型地面电站和集中开发并入公共配电网的光伏系统采用光伏分区标杆电价的补贴模式;自发自用分布式光伏系统及其他按照合同方式转供电量的大型地面电站采用固定度电补贴模式。

       目前,国内风电及生物质能发电已经根据资源情况分别建立了适合产业发展的价格机制,虽然国务院于2012年12月常务会议中提出根据资源条件制定光伏电站分区域上网标杆电价,对分布式光伏发电实行按照电量补贴的政策,根据成本变化合理调减上网电价和补贴标准。完善中央能源财政资金支持光伏发展的机制。但是,目前我国光伏发电仍然采用除西藏自治区1.15元/kWh(含税)以外,其它地区1.0元/kWh(含税)的单一光伏上网电价。

       在具体执行上,朱共山表示,根据国内太阳能资源区域差异,实行光伏标杆电价的可以分为四类区域,电价从0.8元/kWh到1.10元/kWh不等;自发自用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分三类固定补贴,工商业用户补助0.2元/kWh;大工业用户补助0.4元/kWh;居民、学校、医院以及农村用电等享受优惠电价的用户补助0.6元/kWh。并根据销售电价变化每两年调整一次。三类项目自发自用剩余部分电网按照当地脱硫、脱硝煤炭标杆电价收购,并由财政统一补助0.35元/kWh。

       朱共山指出,在这种情况下,光伏系统开发商均可自主选择项目运行方式,并按运行方式分别享受标杆上网电价和固定度电补贴的补助模式,补助模式一经确定即不可改变。

       来自:网易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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