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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光伏电站火了 江西省居民踊跃申报

发表于 2013-8-2 07:22:44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8月1日12时,刘涛看了下智能电表,上面显示的数字是807度。这是南昌首个家庭光伏电站并网运行40余天的累计发电量,日均发电量约20度。作为南昌“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刘涛很快就有一大群追随者:6月20日,我省万家屋顶光伏发电示范工程正式接受申请报名,至今全省已有数百户居民提出了申请,仅南昌市就有130余户居民建家庭发电站。

  居民自建电站热情高 各地担心指标不够

  最近几天,南昌市能源局副局长吴志鸿正会同电力等部门一道,逐户对提出申请的居民家庭进行现场勘查。“截至目前,南昌市已正式收到申请报告130余份,数量每天都在增加。”吴志鸿说,居民自建家庭光伏电站的热情很高,各县区有关部门的咨询电话都被打爆了。

  6月20日,我省万家屋顶光伏发电示范工程开始接受居民申请报名,经过一段时间的宣传,老百姓自建家庭光伏电站的热情被点燃。省能源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各地汇总上报的数据还在统计中,但是,每个设区市少则也有几十户。

  按照省能源局的实施方案,一期示范工程建设1000至2000户,总装机容量3至6兆瓦,力争3年内建设1万户。欧阳臣认为,随着老百姓对光伏电站了解的增多和示范效应的显现,申报的人肯定会越来越多,因此,担心出现僧多粥少的情况。

  屋顶产权明晰才可申报 大部分居民无缘

  按照工作流程,吴志鸿需要对每个提出申请的电站建设地点、建筑物承载能力、电网接入等外部建设条件进行现场考察。“现在很多提出申报的建设地点大多处在城郊地区,是独栋别墅或小区复式楼。”由于商品房小区的屋顶属于公共所有,难以达到要求。记者了解到,因为产权不明晰,容易引起纠纷,目前各地一般都不接受普通商品房屋顶光伏电站的建设申请。

  在我省万家屋顶光伏发电示范工程操作细则中明确:居民要承诺申报屋顶光伏电站内容真实可靠,屋顶产权明确,具备装设光伏电站条件。而且,个人申请项目采取个人自行建设模式,只限于在申请人本人自有产权所有住宅屋顶建设光伏发电设施的项目。申请条件包括建筑物产权明晰、屋顶承载能力满足要求、电网具备接纳条件等。

  来自:江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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