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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业准入门槛提高 市场政府如何分权?

发表于 2013-10-18 10:48:22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对于经济与产业的管理而言,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与市场那只看不见的手,两者如何分权、如何界定各自辖区,一直为学界争论不休。对于转轨时期的中国经济而言,类似争论更甚。

  不过,就新一届领导层上任之后的施政措施来看,将市场还给市场的放权,正在成为趋势。无疑,这将给中国经济释放出巨大的活力。

  而当光伏这样一个有着未来前景的产业在发展初期遭遇困境时,是不是该伸出那只看得见的手来调理产业的发展秩序,也已几乎没有疑义——当然应该。

  但是,如何调理,却值得商榷。

  一个有足够竞争力的产业,其生命力的内核,除了技术、创新,还应该包括平等、自由的竞争。也只有充分的竞争,才能帮助企业和产业获得更有效的竞争力。而竞争,必然会淘汰掉弱小企业。但这种“弱小”,与企业规模大小几无关联,这已被实践屡屡证明。

  这是一种遵循市场规律的优胜劣汰,是在此起彼伏的发展中,依靠综合实力的最终制胜,而非简单的规模和一时一技之优势。

  光伏产业的发展,本身也佐证了这一规律。

  这个影响力日渐广泛的产业所取得的成就——包括在推动全球光伏规模化应用中的巨大促进作用,以及成为中国为数不多的能够与全球同步乃至领先发展的产业的这一事实,均是在自发、放任的市场竞争中获得的,尽管其间亦不乏地方政府“袖里伸手”式的揠苗助长。

  当然,这个产业同样也因此收获了“自由”的另一面——严重的产能过剩,以及惨不忍睹的产业生态。

  但无法否认的是,如果没有此前的自由发展,如果没有在市场竞争中形成的活力与生命力,中国光伏业很难获得如此成就。

  因此,当产业遭遇困境,政府该如何出手,还当审慎。

  至少,对于光伏这样一个在技术研发与创新方面都还有着巨大张力的产业而言,仅仅以规模和某项技术指标来树立门槛,似乎过于具体了些,也过于简单了些。

  过于微观的管理,不仅与社会管理改革的大方向相异,实则也未必有利于产业的健康发展。

  对于一只正在奋力破茧欲出的蝶,出于好心帮它拉出翅膀,实际上却是好心办了坏事,因为这样的蝶,已经无法飞得起来。

  破茧成蝶的阵痛,是成功必然要历经的过程。加强管理与扶持,目的是为了产业的健康发展,无疑该当肯定。但如果我们仍然习惯于“帮蝶破茧”的话,则就难免有扼杀产业创新力之虞了。 

  “自己拥有一个小型太阳能发电站,除了满足家庭用电,彻底与交电费“绝缘”外,还能把剩余电量卖给电网公司,赚得一笔额外收入。”《分布式发电管理暂行办法》的出台,为以小型光伏发电为代表的分布式发电勾画出了美好的愿景。不过业内专家表示,愿景的实现还需要配套更多的实施细则和监管措施。

  来自:中国行业研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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