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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两岸加强光伏产业合作
| 耀文 中国电子报(2009-03-26 00:00:00.0) | 本报讯 由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和台湾工业技术研究院共同举办的“两岸太阳光电(光伏)产业合作及交流会”3月24日至25日在台北举行。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就两岸光伏产业合作提出了四项建议。
一、加强交流合作,共同推动光伏产业技术进步。突破晶体硅材料生产的瓶颈制约,实现经济规模化生产符合环境要求的晶体硅材料;尽最大努力提高光伏电池的转换效率;优化太阳能电池的生产流程,降低晶体硅片的厚度,减少材料的消耗量。
二、发挥优势互补,共同开拓国际市场。两岸企业有条件强强联合,做到合理分工,实现优势互补。发挥好台湾的技术优势,提高光伏电池的技术水平;发挥大陆资源丰富的优势,大幅降低光伏产品制造成本,提高两岸光伏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三、完善政策措施,启动内需光伏市场。两岸有关管理部门应加强交流合作,制定和完善促进光伏发电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快启动内需光伏发电市场。
四、拓展合作领域,充分利用太阳能资源。两岸可以在太阳能热利用技术方面加强合作,共同推动太阳能各种利用技术的进步和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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