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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4-25 16:0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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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关于支持电力领域新型经营主体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
国能发法改〔2024〕93号
考虑新型经营主体的发供用电行为相对简单,管理方式可以更加灵活,《指导意见》明确除另有规定外,新型经营主体豁免申领电力业务许可证。
此外,为进一步提升新能源就近就地消纳水平,提高企业绿电消费国际认可程度,《指导意见》提出探索建立通过新能源直连增加企业绿电供给的机制。
之前,电网公司要求分布式光伏项目的发电量,只能在厂区红线内消纳,不能直接向红线范围外用电户销售。
《指导意见》出台后,企业可以通过注册电力新型经营主体,将分布式光伏项目的发电量,在同一配电台区内,卖给场区红线范围外的用电户,即完全实现隔墙售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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