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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evan 于 2015-8-27 17:02 编辑
申报程序
1、地方项目申报。由申报单位向项目所在地财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交项目申报材料,申请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当地财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盖章后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的财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省级财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辖区范围内的申报项目进行审查汇总,并在规定时间内,将项目申报文件及项目资金申请汇总表(见附3)报送至财政部经济建设司、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将有关项目申报材料及其电子文档报送至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项目管理办公室(地址:北京海淀区三里河路13号中国建筑文化中心409室,邮编:100037)。
2、中央项目,由中央部门对本部门项目进行汇总后向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申报。
网上申报
1、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信息管理系统账号分配及创建说明”做好账号的管理和分配(见附4)。
2、申报单位登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信息管理系统”(http://www.chinaeeb.gov.cn),凭账号、密码登陆系统进行申报,申报前要认真阅读网上申报的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确保申报成功。
3、申报单位须按照要求填写申报内容,保证申报内容与纸质申报材料一致,完成网上申报后,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财政主管部门应及时进行网上审核。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和审核的项目,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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