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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业消化过剩产能有望快速发展

发表于 2012-11-7 09:03:05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记者昨日从国家能源局和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处获悉,政府正在制定针对此前各地申报的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化应用示范区的“度电补贴”办法,示范区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包括自发自用和余电上网部分,都可获得0.4-0.6元/度的补贴,该补贴将出自财政部此前设立的可再生能源基金。业内分析,补贴政策将对国内市场产生刺激作用,带动光伏产品销售量大幅增长,有利于尽快缓解国内光伏行业内外交困局面。

       据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长史立山介绍,这份名为《分布式光伏发电示范区实施办法和电价补贴标准》的文件仍在修订中,与以往集中式发电站不同的是,分布式示范区项目虽然可以实现“余电并网”,但仍将以自发自用为主,政策制定的核心是以合计的发电量来进行补贴。根据专家和业内人士测算,补贴金额大概在0.4-0.6元/度,最终能源局将确定一个统一补贴标准在全国范围内实施。

       高成本一直是制约我国分布式光伏发电发展的主要因素,因此业内预计补贴政策有望改善目前光伏发电经营状况。可再生能源学会副理事长孟宪淦表示,目前各地的工商业用电价格在1.1元左右,分布式光伏发电的成本因各地光照条件而有所不同,价格大概在1-1.5元左右,获得补贴之后,大部分地区的发电成本会低于购买工业用电的价格,条件好的地区投资收益率可达10%-20%。

       “补贴政策对于开拓国内市场将产生刺激作用,这批示范区项目一旦开始建设,产品需求将很快得到提升,企业国内销售量将大幅增长。”英利集团宣传部副部长王志新认为,政府在最短的时间内出台各项救市措施,对企业产生了重大影响,2011年之前,英利对国外市场依赖度达到90%以上,今年三季度已经下降到70%,预计2013年国内市场将占到40%以上。

       事实上,早在2009年,财政部、科技部和国家能源局就开始实施“金太阳”示范工程,通过财政补助、科技支持和市场拉动的方式,支持国内促进光伏发电规模化发展。今年9月,国家能源局又发布了《关于申报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化应用示范区的通知》,提出国家对示范区的光伏发电项目实行单位电量定额补贴政策,对自发自用电量和多余上网电量实行统一补贴标准。

       史立山表示,未来将通过力推“金太阳”和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化应用示范区项目,来扩大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尽快缓解国内光伏行业内外交困的局面。不过业内提醒,分布式光伏发电业也不能一味依靠国家补贴,如何尽快实现市场化运作也是光伏企业重点思考的问题。

       来自:北京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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