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往主站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注册邀请码
卡密充值
首页
头条
社区
BBS
选型手册
培训
会展
登录
立即注册
阳匠网丨社区
»
社区
›
【分类信息】
›
【光伏点评-政策行情】
›
中欧谈判:中方坚持低于3.9元/瓦 欧方坚持高于4.4元/瓦 ...
返回列表
发布新帖
查看:
631
|
回复:
0
中欧谈判:中方坚持低于3.9元/瓦 欧方坚持高于4.4元/瓦
apple
apple
当前离线
最后登录
1970-1-1
注册时间
2008-9-5
积分
35203
阅读权限
200
精华
发表于 2013-7-8 09:51:23
|
查看全部
|
阅读模式
据知情人士透露,中国政府在与欧洲就解决双方数十亿美元光伏设备贸易争端问题的谈判中采取了强硬立场,导致双方在经过数周的磋商后仍存在巨大分歧。
双方的会谈旨在防止光伏产品贸易争端迅速发展成一场涉及法国葡萄酒、德国高档车等中欧主要贸易产品的全面贸易战。来自欧盟委员会(European Commission)的谈判人员已在北京逗留两个多星期时间,试图与中方达成和解方案,以免在8月6日大幅提高中国光伏产品进口关税,因为此举可能会引发中方的一系列报复性措施。
通过征收进口关税,欧盟委员会希望缓和中方光伏企业在欧洲市场以不公平低价倾销产品的现象。过去两年来,欧洲光伏产品价格的大幅下降已导致数十家欧洲生产企业关闭了工厂,造成当地上千人失业。
中欧双方的立场似乎有所接近,但据熟悉谈判内容的人士称,双方仍存在较大分歧。
中欧双方正在就一项和解方案进行磋商,根据该方案,将对中国出口的太阳能面板、太阳能电池和硅晶圆设定最低价,作为交换条件,欧盟委员会将取消对进口自中国的光伏产品平均征收47%左右进口关税的计划。上个月,欧盟委员会宣布对中国产光伏产品征收11.8%的临时性关税,给双方留出了磋商时间。
据一位欧盟官员称,欧盟委员会希望中国光伏能源的最低价要高于当前中国光伏产品在欧洲的平均售价每瓦0.55欧元(约合0.71美元)。但这一价格早远低于欧盟委员会上月提出的可抵消中方倾销行为给欧洲企业所造成经济损失的每瓦1.12欧元的估算价格。据一位知情人士称,与此同时,中国政府仍坚持中国光伏产品在欧洲的最低售价不高于每瓦0.50欧元。
驻布鲁塞尔的中方官员对此不予置评。中欧双方均未就谈判的进展发表公开讲话。
欧盟委员会持有上述谈判立场的部分原因是,在从2012年7月末到现在欧盟对华光伏产品进行“双反”调查的近一年时间内光伏产品价格已大幅下跌。这是因为经济危机期间欧洲政府减少了对光伏产品的补贴,从而抑制了市场需求。此外,欧洲光伏产品生产商和欧盟委员会还认为中国出口企业持续的倾销行为也进一步压低了欧洲光伏产品价格。
但知情人士称,欧盟委员会之所以持有上述立场,可能也是由于并未获得欧盟成员国的有力支持,其中大部分成员国在5月份的表决中反对向中国企业征收临时性关税。虽然欧盟委员会在没有获得成员国支持的情况下推进了这一关税计划,但要想在今年12月征收长达多年的关税还需获得多数欧盟成员国的支持。
中国政府则一直在说服欧盟国家反对欧盟委员会的关税计划。中国政府还采取了在欧洲分析师看来旨在打击报复欧洲向中国企业征收光伏产品关税的贸易措施。中方称,将考虑对进口自欧洲的葡萄酒征收关税,同时政府也在考虑其接到的有关向欧洲产高档车征收关税的投诉。
来源:华尔街日报
中方
,
中欧
回复
举报
相关帖子
•
中欧双向光伏贸易战和平解决
•
(视频)高虎城谈中欧光伏摩擦:平常心看待
•
中欧光伏谈判价格拉锯 众企业延迟对欧出口
•
中欧或达成多晶硅价格承诺 价格涨至16万元/吨
•
美再次启对华光伏“双反”调查 中方:坚决维权
•
中欧光伏案 成功“软着陆”
•
EU ProSun仍未罢休,称欧洲法院将取消中欧光伏和解协议
•
英国太阳能光伏市场需求崩盘,中欧贸易纠纷引发“亏损”季度
•
光伏联盟未放话 中欧光伏案或再掀波澜
•
中欧光伏案,管控分歧才能共赢
返回列表
发布新帖
高级模式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回复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关于我们
关于我们
加入我们
新闻动态
联系我们
服务支持
官方商城
成功案例
常见问题
售后服务
投诉/建议联系
爆料/投稿:8328 6054 @qq.com
举报/投诉:刘先生/158 5085 4264(微信同号)
商务/合作:夏 云/151 8971 7421(微信同号)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复制和建立镜像,
如有违反,追究法律责任
阳匠学社
微信公众号
阳匠网
微信公众号
阳匠网丨社区
© 2001-2025
Discuz! Team
. Powered by
Discuz!
W1.5
苏ICP备2023010470号
关灯
在本版发帖
扫一扫添加微信客服
返回顶部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