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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澳大利亚对我变压器发起反倾销调查的通知

发表于 2013-8-6 07:56:59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机电商法便函字[2013]72号

关于澳大利亚对我变压器发起反倾销调查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2013年7月29日,应Wilson Transformer Company Pty Ltd申请,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No.2013/64号公告,对进口自中国、印度尼西亚、韩国、中国台湾、泰国、越南的变压器发起反倾销调查。

  本次调查涉案产品为变压器(Power Transformers), 额定功率大于等于10MVA,且额定电压小于500KV。对应的澳海关进口税号为8504.22.00和8504.23.00。倾销调查期为2010年7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损害调查期为2008年7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澳大利亚已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在反倾销调查中,涉案企业可使用自己的生产、销售数据计算是否存在倾销,这在中国企业遭遇的反倾销调查中是罕见的,希望涉案企业积极应诉,争取有利结果。如不应诉,涉将被视为不合作企业,征收高额反倾销税,从而失去澳大利亚市场。

  我会是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企业的行业组织,根据商务部《出口产品反倾销案件应诉规定》,负责本行业的反倾销应诉的组织协调工作。根据我国海关数据统计,贵司在调查期内出口涉案产品,是本案涉案企业。我会将根据企业要求适时召开应诉会。如有任何疑问,请及时与我会联系。

  我会联系人:

  法律部:晋康飞

  电 话:010-58280854

  传 真:010-58280850

  机械行业部:张森

  电 话:010-58280907

  传 真:010-58280900

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

2013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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