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布新帖
查看: 784|回复: 0

刘汉元委员:光伏行业亟需推出《上网电价法》

发表于 2010-3-12 09:44:27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681354271595517427.jpg


今年初,从国家能源局布署的2010年能源工作总体要求与任务来看,光伏与风电同属新能源发展重点,但国家仅出台了风电上网标杆电价,“光伏电价”迟迟不能推出,多少让光伏企业有些失落。

  政协常委、通威集团董事局主席刘汉元在接受《中国能源报》记者采访时指出:“光伏产业要加快发展,最重要的是解决上网电价。电网公司是否有积极性去购买、终端用户是否乐意去用才是最关键的。因此,要大力发展光伏产业。制订和实施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法》,显得尤为迫切。”

  刘汉元建议,我国可以借鉴欧美经验,结合我国国情采取“基本电价保底收购”的方式——实行国家电网对太阳能发电按照补贴性的上网电价全额收购,并以法律的形式去执行。补贴电价初期可根据地区光照条件差异,定为1.2-1.5元/千瓦时,今后随着产业成熟度上升,规模效应显现,每隔三、五年对价格进行一定调整。实施“基本电价保底收购”政策,还可清楚地进行计量,生成清单,核准购买过程中每笔费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光伏发电站卖了多少度电就拿多少钱,直观明了,发电站、投资者、国家电网和政府各司其职,形成商业化运作和结算的市场机制,让社会资源自我聚集,良性循环。

  来源:中国能源报

  最后,刘汉元还谈到,如果按今天光伏组件的市场价格,去建未来可稳定使用二十年、甚至三十年的太阳能电站,那么所谓的“不经济”仅是开始这几年,国家补贴最多也就是前三五年的事情。每度电补贴一元钱,按照今天的组件价格,光伏发电已完全可以接受,同时将补贴定义为一二十年内,国家财政和国家电网原则上以某个固定价格来收购。随着经济发展,电价上升,光伏组件成本下降,届时电价高出这个价格,则直接按市场化机制运作即可。而且在三、五年内预期能建成的光伏发电规模,总量上也不会太大。当三五年或十年后,产业发展到一定规模,商业成本积累得差不多了,社会资金就会把它作为一个非常稳定的产业投入进去,国家财政并不需要拿多少钱,就可以让这个行业自动、良性运行起来,从而解决我国清洁能源的永续供应问题。



(责任编辑:杜燕飞)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投诉/建议联系

爆料/投稿:8328 6054 @qq.com

举报/投诉:刘先生/158 5085 4264(微信同号) 商务/合作:夏 云/151 8971 7421(微信同号)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复制和建立镜像,
如有违反,追究法律责任
  • 阳匠学社
    微信公众号
  • 阳匠网
    微信公众号
阳匠网丨社区 © 2001-2025 Discuz! Team. Powered by Discuz! W1.5 苏ICP备2023010470号
关灯 在本版发帖
扫一扫添加微信客服
返回顶部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