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往主站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注册邀请码
卡密充值
首页
头条
社区
BBS
选型手册
培训
郭索丨礼遇绿电
登录
立即注册
会展
阳匠网丨社区
»
社区
›
【新能源工程社区】
›
【光伏发电工程】
›
并网后用电方式是发了直接用掉还是发出的电先卖电网? ...
1
2
3
/ 3 页
下一页
返回列表
发布新帖
楼主:
yuwangs
并网后用电方式是发了直接用掉还是发出的电先卖电网?
静等你来
静等你来
当前离线
最后登录
1970-1-1
注册时间
2012-3-13
积分
364
阅读权限
20
精华
发表于 2014-8-29 10:38:52
|
查看全部
首先就近自用
回复
举报
xzcjgf
xzcjgf
当前离线
最后登录
1970-1-1
注册时间
2014-8-1
积分
938
阅读权限
100
精华
发表于 2014-8-30 16:43:07
|
查看全部
是说的很明白 大家也都能看得懂,实际情况不是这样啊 因为不论是0.42元的补贴 还是0.47的入网电价 都有0.17%的增值税 而且补贴都不太好拿 路在前方 看谁能坚持
回复
举报
joneho
joneho
当前离线
最后登录
1970-1-1
注册时间
2014-5-29
积分
149
阅读权限
10
精华
发表于 2014-9-1 08:41:24
|
查看全部
这个怎么说呢?个人觉得每个项目的情况不同,并网方式不同。根据现在的国家政策和项目的实际情况,我们再来确定并网方式的最大效益化,不能那种并网模式好,哪种不好。只有适不适合你的项目,国家现行的政策,自发自用好效益最高,可有的项目白天不用电,你就不能采用自发自用的方式,有的地方供电局对并网方式还是有待沟通的。
总之,具体项目采用不同的方式,追求效益最大化!
回复
举报
坟头是你家
坟头是你家
当前离线
最后登录
1970-1-1
注册时间
2013-7-17
积分
364
阅读权限
20
精华
发表于 2014-9-4 10:49:30
|
查看全部
楼主问的是一个逻辑的问题 电流简单点就参考水流情况就行
回复
举报
290249685
290249685
当前离线
最后登录
1970-1-1
注册时间
2014-9-4
积分
229
阅读权限
20
精华
发表于 2014-9-22 14:15:42
|
查看全部
另外 如果全部上网是按照标杆电价算的,一般三类地区是1块钱补贴
回复
举报
连接解决方案
连接解决方案
当前离线
最后登录
1970-1-1
注册时间
2014-9-21
积分
42
阅读权限
10
精华
发表于 2014-9-23 10:08:03
|
查看全部
双向电表,电能输入输出都有记录。
回复
举报
andrewli
andrewli
当前离线
最后登录
1970-1-1
注册时间
2013-12-4
积分
725
阅读权限
20
精华
发表于 2014-10-28 21:53:22
|
查看全部
供电局会安装两块电表,第一块在光伏发电侧(单向计量表),计量光伏累计发电量,光伏系统发出的电不管是自用还是卖给供电局, 国家都按第一块电表的发电量按0.42元每度计算补贴;第二块表电就是平常原用户表,但要换成双向计量表,下网计量你用了供电局多少电, 你要给电费给供电局, 与你家现有结算一样。第二块表电可反向计算你卖了多少电给供电局, 供电局要按当地发电厂脱硫上网电价给钱给你。 可联系13978346493,可提供祥细图纸给你。
回复
举报
model
model
当前离线
最后登录
1970-1-1
注册时间
2014-8-18
积分
266
阅读权限
20
精华
发表于 2014-11-3 13:38:59
|
查看全部
现在光伏发电还是划算的
回复
举报
神器
神器
当前离线
最后登录
1970-1-1
注册时间
2014-11-9
积分
136
阅读权限
10
精华
发表于 2014-11-11 09:50:34
|
查看全部
很不错 受教了 呵呵
回复
举报
hustwangxf
hustwangxf
当前离线
最后登录
1970-1-1
注册时间
2013-6-15
积分
146
阅读权限
10
精华
发表于 2014-11-12 13:35:44
|
查看全部
补贴部分原则上是不用缴税的;
卖电收益部分增值税的起征点是月营业额2万元。
回复
举报
下一页 »
1
2
3
/ 3 页
下一页
返回列表
发布新帖
高级模式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回复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关于我们
关于我们
加入我们
新闻动态
联系我们
服务支持
官方商城
成功案例
常见问题
售后服务
投诉/建议联系
爆料/投稿:8328 6054 @qq.com
举报/投诉:刘先生/158 5085 4264(微信同号)
商务/合作:夏 云/151 8971 7421(微信同号)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复制和建立镜像,
如有违反,追究法律责任
阳匠学社
微信公众号
阳匠网
微信公众号
阳匠网丨社区
© 2001-2025
Discuz! Team
. Powered by
Discuz!
W1.5
苏ICP备2023010470号
关灯
在本版发帖
扫一扫添加微信客服
返回顶部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