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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22 10:2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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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明白出此证明跟地方政府分一杯羹有什么直接关系?
如果是供电部门上级要求必须提供的,下级不执行那就是不作为了。现在问题的症结在于制定政策方,如果没有有效的政策文件支持的话,供电部门的做法是违规的,可以打电话12398投诉。
如果上级真的有政策,但是出台的政策明显违法了能源局或者国家的规定的,同样可以投诉的。
现在我觉得最大的问题在于光伏项目刚刚起步,而承载方却实需要将被打破垄断的供电企业,并且让他们承担更多或是未知的责任,对于他们来说必须自保。
光伏并入,将改变原有的运维运营管理模式,而基层执行部门常常由于上级政策不明晰导致他们举步维艰。
真心希望能源局能挑起大梁,结合实际情况,出台更多更详尽、可操作性高的标准条例,让这些标准条例成为电力部门与并网用户长效合作的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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