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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两光伏+储能项目未按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被罚35万元 ... ...

2025-3-3 18:19| 发布者: wangxin_yjm| 查看: 40| 评论: 0|来自: 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

摘要: 3月3日,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网站公示,西藏两个光伏+储能电站的项目公司,因未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被分别处以罚款35万元。一、水发新动能(措勤县)科技有限公司违法事实和证据经调查核实,你单位实 ...
3月3日,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网站公示,西藏两个光伏+储能电站的项目公司,因未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被分别处以罚款35万元。

一、水发新动能(措勤县)科技有限公司

违法事实和证据


经调查核实,你单位实施了以下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未按照国家规定办理措勤县光伏+储能项目质量监督手续。以上行为有下列证据为证:

1.可再生能源发电工程质量监督站《关于报送华中局辖区内2024年10月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信息的函》:

2.水发新动能(措勤县)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阿里地区措勤县30MW光伏+储能发电项目未办理质监手续的报告》;

3.措勤县光伏+储能项目施工日志;

4.《询问笔录》。

以上行为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

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 350000元(大写参拾伍万元)

二、阿里水发庆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违法事实和证据


经调查核实,你单位实施了以下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未按照国家规定办理革吉县光伏+储能项目质量监督手续。以上行为有下列证据为证:

1.可再生能源发电工程质量监督站《关于报送华中局辖区内2024年10月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信息的函》;

2.阿里水发庆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水发新动能革吉县光伏+储能项目开工时间的说明》;

3.革吉县光伏+储能项目施工日志;

4.《询问笔录》。

以上行为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

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 350000元(大写参拾伍万元)

原文如下:







原标题:西藏两光伏+储能项目未按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被罚3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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